非上海户籍,湖南省在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工作已满一年

时间:2020-06-10 17:42:37 作者:冲刺公考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考生提问:非上海户籍,湖南省在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工作已满一年多,可以取得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请问可以参加上海市考吗?

冲刺公考网为您解答:

你好,没有上海市户籍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才能报考,你不符合条件,此外尚在5年服务期内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所在机关(单位)批准同意。对采取定向招考方式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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