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省统一考录公务员漯河市职位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

时间:2021-05-20 13:32:24 作者:冲刺公考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河南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现将河南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漯河市职位体能测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集合时间和地点

凡参加体能测评考生,务必于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上午7:30准时到漯河市体育场西大门集合(漯河市长江路西段)。

三、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时间到漯河市体育场西大门集合,逾期未到的,即视为自愿放弃体能测评。

(二)根据规定,怀孕考生可暂缓进行体能测评。请怀孕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2021年5月21日上午7:30,将由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怀孕诊断证明和体能测评延期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单位、职位代码、预产期时间、申请延期原因和个人手写签名等要素)带到体能测评现场交工作人员,经审核同意,可暂缓进行体能测评。

(三)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体能测评当天。

(四)体能测评项目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操作规程,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防止测评时肌肉拉伤等现象发生,并在测评时注意安全,同时签署《体能测评承诺书》,请考生根据自已的身体情况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对少数身体不适的考生,请慎重选择或适度掌握,否则,引起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测评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不准携带通讯工具,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如有违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宣布取消测评资格或宣布测评成绩无效等处理。对于作弊或请他人顶替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六)参加体能测评前,考生须上网查询后认真阅读《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熟悉测评项目的规则、合格标准、注意事项和要求。每个测评项目结束后,考官向考生当场宣布测评结果(合格或不合格)。

(七)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可自行携带食品和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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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漯河市职位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漯河市公务员局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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