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8年本科毕业生,2018年6月到11月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时间:2020-06-10 21:07:45 作者:冲刺公考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考生提问:您好,2018年本科毕业生,2018年6月到11月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肥市劳动局网上登记,但是未交社保,是否可以用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安徽省考

冲刺公务员考试网为您解答:

你好,根据2019年安徽公务员考试相关政策,你已不符合应届生条件,具体相关说明如下。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年年初毕业的春招毕业生,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2019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也可以报考。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应届生职位的,提供证书时间可顺延至翌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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